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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opher Young
合伙人,诉讼及破产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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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Christopher 专攻破产法(包括困境基金)、股东纠纷以及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的国际商业诉讼。他负责该公司的开曼群岛诉讼和破产业务。
在 2003 年移居海外之前,Christopher 曾在伦敦林肯律师学院的主要大法官商业事务所担任律师 10 年。在英国律师界,他曾为各种客户处理公司、破产、商业和信托事务,并作为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特别是,他就清算、破产、自愿安排、管理和行政接管等事宜提供咨询并出庭。
随后,克里斯托弗继续在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的领先律师事务所从事咨询和辩护业务。他曾处理过这些司法管辖区发生的一些最重大的案件,并且在处理跨境纠纷的国际团队中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Christopher 是一本关于破产和重组的比较法著作中开曼群岛章节的作者。他也是一本关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破产示范法应用的书中英属维尔京群岛章节的作者。
在加入 Forbes Hare 之前,Christopher 是英属维尔京群岛 Harney Westwood & Riegels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他被多家国际名录推荐为顶级律师。Chambers Global 评论“他被认为是一位非常有能力和聪明的律师,在破产方面拥有深厚的背景和自信的风格。”
克里斯托弗拥有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执业的资格。
律师资格
取得英格兰和威尔士律师资格(目前未执业)
取得开曼群岛律师执业资格
取得东加勒比最高法院(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律师资格

“他非常有直觉,能够敏锐地发现问题,并迅速提出跨领域的解决方案。” — Chambers 2022
“他做事细致且富有说服力。” — Chambers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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